塭仔圳重劃案再公展說明會 在地產業批市府「假安置」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新北市新莊泰山地區的「塭仔圳市地重劃案」,近年歷經當地居民、產業反迫遷陳情後、
新北市政府修改都市計畫內容,排除數個原有聚落,在今年6月通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
8/30進入再公開展覽階段,預計明年啟動市地重劃。
塭仔圳產業自救會及塭仔圳反迫遷連線在9/23新莊區公所舉辦的說明會前召開記者會,
批評新北市府「假安置」,調整後的重劃案面積398公頃,產專用地僅有3.7公頃,
且建設期間需要工廠先搬走再回到產專區,不符當地產業需求。
自救會拿出承諾書,要求新北市府應依照內政部都委會建議,使各項產業均能無縫接續營運,
勿造成當地產業經濟崩盤。新北市府城鄉局總工程司王敏治接受陳情並回應,
當地工廠數量多,難以一次全數無縫安置,但願意承諾盡快召開產專區研商會議。
塭仔圳產業多年生根 期盼合理安置、穩定經濟
產業代表鄭小姐表示,自家在文程路經營機械零件CNC工廠已有20年以上,
塭仔圳地區佈滿中小企業工廠,原本400多公頃只規劃住宅及商業區等,沒有工業區;
近年在地居民對於重劃案不合理的規劃抗爭後,好不容易換來新北市府城鄉局規劃了產專區,
卻只做半套,沒有合理安置方案,恐導致當地工廠二次搬遷。
「官員認為搬工廠像扮家家酒嗎?」鄭小姐說,目前新北市府在說明會上表示需等重劃案建設好產專區、
工廠再搬回來,然而工廠搬遷需要數十萬到上百萬搬遷費不等,精密機器搬遷更易耗損,
雇用當地員工、長久經營的客戶都可能因為搬遷受影響,
「搬出去等產專區建設好,再搬回來一次,我乾脆關廠。」
從事金屬加工業的黃小姐表示,自家工廠在文程路上租廠房超過20年,有數十位在地員工,
工廠占地近300坪。他提到,2014年已辦理臨時工廠登記證,隨後就因重劃案被查估說要拆遷,
搬遷費用至少花兩百萬,在地員工也可能失業。雖然等到重劃案規劃產專區,
但是新北市府經發局的產業媒合座談會,多是介紹仲介買賣廠房地,
不符中小工廠租賃需求。黃小姐呼籲,新北市府應提供合適租借的廠房,
官員應承諾無縫接軌安置產業,而不是讓溫仔圳產業在外流落,消滅當地產業。
盼市府安置產業無縫接軌 立即盤點已開發公有工業地
新北市府城鄉局總工程司王敏治則回應,塭仔圳重劃案分別在中正路以北設置1.6公頃
及西盛工業區旁2.1公頃兩處產專區,現行合法工廠的地主之土地可依照自己意願,
選擇將持有土地劃設在產專區。
「產業主還是有陣痛期,須搬遷後再搬回。」王敏治說,經發局提供搬遷輔導措施,
經清查後新莊泰山較無公有地,只能媒合私有地買賣,另外則有較遠的樹林、
新店及汐止等地的公有土地。對於自救會的陳情,王僅表示盡量減少搬遷次數,
討論其他配套措施,願意承諾盡快召開研商會議。
自救會成員蕭米棋表示,新北市經發局8月底開始召開兩場「產業媒合座談會」,
多介紹私人土地的仲介,與中小企業需要租賃的需求不符,即便媒合閒置廠辦,
也不是塭仔圳產業需要的大範圍廠房。新北市府建議的閒置公有工業地,
例如林口工一工業區、新店寶高智慧產業園區等地,仍待兩年建設完成,沒法讓塭仔圳產業立刻遷移。
自救會呼籲,新北市府應拿出協商與安置的誠意,經發局立即盤點已開發公有工業地,安置塭仔圳工廠。
塭仔圳都市計畫重劃案變更內容
位於新北市新莊泰山交界處的塭仔圳都市計畫,採市地重劃方式開發。計畫總面積468公頃,
重劃面積398公頃。2015年送內政部審定,經人民抗爭、陳情意見後調整計畫內容,
於今年6月內政部都委會通過,再辦公開展覽。將改善當地工廠公安問題,
鐵皮工廠遍佈及私設道路狹窄彎曲,消防設備嚴重不足,不利通行救災。
貴子坑溪及塔寮坑溪汙染,藉由重劃辦理河川流域治理,改善市區建物老舊窳陋及公共設施不足。
變更狀況為排除9處既有合法密集聚落重劃,如三泰路社區、文程路社區、磚雅厝社區、
美華新村、三角商城等,雖三泰路路、文程路、美華新村等區坐落於計畫道路上,
已調整路型使各處社區保留。生態文化古蹟也獲保存,如李石樵故居、草埤圳等。
本重劃案規劃198公頃住宅區、47公頃商業區、3.7公頃產專區、50處公園綠地廣場(13處約1公頃以上)、1.8公頃社福設施用地及2.8公頃醫療服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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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營買賣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區0930995388林智揚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區說明會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區(第一區)
壹、緣起
塭仔圳地區為淡水河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解除及區域防洪計畫完成後之都市發展用地整體開發規劃,同時配合國家重大交通建設,全面檢討土地使用、公共設施、交通系統的需求,透過市地重劃推動大規模防災型都更,開闢公共設施,改善環境品質。
貳、開發範圍
東:以特二號道路為界,
西;以泰山區明志路東側為界,
南:以輔仁大學及新莊區中正路為界,
北:以貴子坑溪為界。
参、開發面積
本重劃區總面積概估約276.15公頃。
肆、使用現況
本計畫區土地使用現況以工業使用為主,住宅、商業、服務業與農業使用為次,區內公共設施缺乏,除活動中心或其他國中、國小勉強有休閒空間供民眾假日使用外,道路多非屬計畫道路,且部分道路窄小彎曲,其林野地也大都分布在計畫區的南方
伍、土地使用計畫
內含6處學校用地、12處公園用地、6處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6處兒童遊樂場用地、1處停車場用地、2處廣場用地、2處廣場兼停車場用地、3處廣場兼捷運系統用地、溝渠用地、綠地、綠地兼道路用地、道路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園道用地等,無償公共設施面積共計106.02公頃;有償公共設施分別有1處機關用地、2處變電所用地及1處交通用地,面積共計1.91公頃;其餘168.22公頃為可建築第三種住宅區、第一種商業區、第二種商業區、醫療專用
土地使用計畫表 |
||
---|---|---|
使用分區 |
建蔽率 |
容積率 |
住宅區(住三) |
50 |
210 |
商業區(商一) |
70 |
280 |
商業區(商二) |
60 |
330 |
醫療專用區 |
40 |
320 |
電信專用區 |
50 |
250 |
開發作業進度表 |
|
104年1月13日 |
主要計畫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43次會議審議通過。 |
104年4月23日 |
細部計畫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54次會議確認。 |
104年11月9日 |
重劃計畫書草案第一次報請內政部預審。 |
105年3月17日、4月14日 |
內政部預審會議決議退回本案請市府研議:部分合法建物排除重劃、工廠拆遷相關配套措施等議題。 |
105年8月18日 |
城鄉局簽准調整都市計畫分二階段辦理,以新莊區中正路為界,以北排除三泰路、輔大三角商城、泰山磚雅厝路及李石樵古厝等合法聚落為第一區,優先發布第一階都市計畫並辦理開發作業。 |
106年6月14日 |
城鄉局召開第二階段都市計畫審議,將中正路以南及部分合法房屋聚落納入第二階段辦理。 |
106年7月4日 |
城鄉局修正完成都市計畫第一階段書圖提送地政局。 |
106年9月20、25日 |
舉辦第一階段市地重劃座談會。 |
106年11月27日 |
提報106年第4次市地重劃委員會審議通過。 |
106年12月26日 |
重劃計畫書草案第二次報請內政部預審。 |
107年10月16日 |
內政部退請本府俟完成都市計畫法定程序後,再行修正重劃計畫書報部審議。 |
柒、開發效益
(一)鼓勵『大街廓』整體開發,配合新莊副都心發展構想,發展兼具居住、商業、服務、休閒、交通轉運等複合性功能的溪北宜居基地。
(二) 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106.03公頃,節省徵收費用373億元。
(三)藉由健全公共設施、公用設備服務功能及交通系統之建設,提供當地民眾生活水準及便捷之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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